我处为低保户大学生免费办理继承公证
发布时间:2017-04-09
2月17日,家住乌市友好南路的大学生兰磊(化名)来到我处办理继承权公证。
据了解,出生于1996年的兰磊,父母很早就离异,之后兰磊一直跟随父亲生活。2009年,兰磊的父亲因病意外去世,父亲仅给兰磊遗留下一套房产、股票等财产。兰磊年幼,爷爷奶奶也已去世,就跟随母亲一起生活,但母亲没有固定工作,仅靠领取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维持生计。后来,兰磊顺利考入了大学。为了保障自己能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,兰磊才来我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,继承其父名下的股票账户以支取出股票价金用作学费和在校生活费。
我处副主任、公证员古丽加玛力受理了此项公证。在了解到兰磊的家庭属于城市低保户的情况后,立即申请启动公证处法律援助,为其开辟“绿色通道”,免去其办理公证的所有费用,以帮助兰磊顺利完成求学路。
2月21日,兰磊顺利取出了父亲股票账户里的股票价金。他特意给我处副主任、公证员古丽加玛力打来电话表示感谢,并承诺一定会好好学习,将来做一个可以回报社会的有用之才。
近年来,我处秉承“为天地立心,为生民立命”的社会责任,坚持“十项服务承诺”,对贫困家庭、弱势群体的公证申请优先受理、优先出证、依程序减收或免收公证费用;为老、弱、病、残等特殊服务对象开通绿色便民服务通道等。通过推行一系列利民、惠民措施,关注、服务于社会困难群体,让群众深切感受到了公证行业高度的社会责任感,有效提高了群众对公证的服务满意度。